孕妇可以食鱼蛋吗,鱼蛋的味道美文

美文 | 食鱼蛋

回过头看,会发现,其实我们念念不忘的不过是当年的情怀,而情怀是不会老的。

1

我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对西瓜深恶痛绝的人。

深夜四点,起来找不到水喝,打开冰箱看到半个没吃完的瓜,蹲在冰箱前吃了十几口,渴到连西瓜籽都懒得吐。之后躺上床,后知后觉冰得牙齿疼得睡不着。

于是一大早我就去敲老吴的房门,他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,问我是家里进贼了还是失火了。我捂着半边脸,没好气地说:“都是被你买的西瓜害的,你看,半边脸都肿了。”

“大姐,那西瓜又没自己长脚跑你嘴里,我还没怪你偷吃呢!”

他刚想关门,一把被我拦住:“你是不是忘了早上有个面试?”然后他以最快的速度冲去了洗手间。

老吴是我的大学同学,在学校的时候,我们俩谁都不跟对方讲话,见面连个招呼都不打。我最好的闺密酱酱倒是时常跟他混在一起打台球、喝酒。说来也怪,朋友的朋友没有成为朋友,反而成了敌人。

事情是这样的,我们学设计,在机房考试的时候,我偷偷带了一个U盘,然后拷了同学的设计图,正交卷准备走人的时候,听到有人小声叫我的名字。我望过去,老吴向我抛媚眼求救,问我是不是带了U盘。我一口回绝“没有”,然后拍拍屁股走了。

晚上的时候,我们就在KTV狭路相逢了。那晚我们玩骰子,碰到我的时候,他总是输,喝到最后都快求饶了。可是我不依,愣是逼着他连灌三杯啤酒,最后吐了一地。据说后来还质问酱酱,说怎么交了这么一个没人情味的朋友。

我们为此大吵一架,我骂他小心眼,输不起。

他说我的感情肯定很不顺,不然手气不会这么好。

其实我们俩都是单身,谁也没有比谁好一点。

酱酱在一旁笑得眼泪都出来了,她说“要不你们俩干脆凑一起得了”。

“不可能!”我们俩异口同声。

后来的事实证明,我们俩的确不可能在一起。我是颜控,他却长得像郭德纲。他是声控,而我却是一副公鸭嗓。

2

毕业之后,酱酱回了老家甘肃,老吴去了北京,而我则留在了重庆。当时我们有个群叫“解放碑三霸”,是为了纪念我们大学四年总往解放碑跑的日子。

那会儿学校在郊区,进一趟城不容易。解放碑是最繁华的地方,我们恨不得在碑下搭个帐篷,住个三天三夜。当时老吴还发誓说要在渝中区买房子,那样出门就可以逛步行街。后来房子没买成,倒变成了卖房子的。

大家都以为他去北京发展得不错,其实每天累得像狗。朋友圈里都是正能量,在我们的小群却丧得要死。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“不想活了”。

“那你滚回来啊。”我怼他。

“回哪里?”

“解放碑啊。”

“打死也不回去。”

我多次游说未遂,然后自己却屁颠屁颠跑去了北京,拿着我妈给我的三万块钱,我在北京报了一个珠宝设计速成班。

为了节约开支,我挤在老吴租的小公寓里,只要有沙发睡就够了。和他住到一起后我才发现,他比想象中过得还不如意。他两个月前就失业了,还好房租之前已交了一年,每天给各种求职网站发简历,但总是石沉大海。

倒是他看得开,不但不着急,还时常鼓励我要有梦想。他说:“唐小双啊,你脑子本来就不怎么好,只能靠手艺了,所以你这次来北京是正确的。”话从他嘴里说出来,就变了味。

但借宿在他这里,我也只能忍着。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。

3

老吴进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,上班要求穿正装。我陪他去商场转,看得上的呢都要大几千,他哪有那么多钱。最后我们只能去夜市,砍完价花一百五买了一身。他满意地拍拍我的头说:“其实你还是有点用的嘛!”

他请我去吃夜宵,我们还喝了一点酒,说起上大学时那次玩骰子,他感叹了一句:“其实那会儿真的挺恨你的,你没借我U盘,害我花了三百块钱补考,后来你又让我喝那么多酒,第二天我就胃出血住院了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会和你做朋友。”

是啊,我们不但成了朋友,现在还成了室友。我甚至还每天买菜做饭,和他一起看球散步。天知道我在来北京之前连煤气怎么用都不会。

北京的夏天一点都不比重庆凉快,为了节省电费,空调都不敢开通宵。有时候半夜被热醒,就跑去冰箱里找冰水,不是用来喝,而是涂在额头上和脸上。老吴喜欢吃西瓜,上大学那会儿西瓜才五毛一斤,现在涨了十几倍,一个西瓜要切成两半省着吃。还好我对西瓜没有爱,小时候我妈老吓我说西瓜籽如果吞下去了,肚子里就会长出西瓜来。我总害怕肚子被撑破,所以长大之后几乎不怎么吃西瓜。

我上课的地方离老吴的出租屋要倒三趟地铁,唯一的好处是学校附近有个菜市场,晚一点去买菜会便宜一半,所以我总是磨蹭到很晚才回家。

我做好饭等老吴回来吃,他发工资了就带我出去吃顿好的。日子其实越过越好了,长此以往,我们真的可能会在一起。

但我也只是想想,毕竟我的课程只有一年,家里已经拿不出更多的钱给我了。我还记得当时我义无反顾要来北京的时候,我妈说:“想学就去吧,如果不成,就回来好好找份工作,日子还是要过的。”我妈一生都没有离开过家乡的小县城,她不觉得人一定要走出去,但她还是选择支持我。

4

酱酱到北京来出差,给我们带了一堆老家的特产。我算了一下,大概够我们吃上好几个星期了。我带她去天安门和故宫,晚上就陪她一起住宾馆。我们躺在床上聊天,回忆当年三个人在解放碑旁的好吃街吃酸辣粉,老吴不能吃辣,我们就故意往他碗里死命地加辣椒,看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,笑得前仰后合。

那时候是真想住在城里,三室一厅,我们一人一个房间,说好要住一辈子。那是得多天真才敢说出“一辈子”这样的字眼。

酱酱说:“我是没指望了,你们俩还有点可能。”

“年底我也要回去啊,我还指望靠自己赚的钱带我妈出国去玩呢。”

“你没想过留在北京吗?其实老吴人还是不错的。”

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,我知道酱酱的意思,她觉得我跟老吴挺搭的,彼此又知根知底,在一起的话自然是再好不过了。

“当年我就撮合过你们了,哪知道你们越走越偏,恨不得要拜把子成兄弟。”她见我没说话,开起了玩笑。

酱酱在北京待了一周,老吴因为工作忙,几乎没时间跟我们聚在一起。她走的时候,我去火车站送她,进站之前两个人抱在一起痛哭。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是生离死别呢。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,这一别要再见,不知又要过多少年。

成年人的世界从来都不缺少眼泪,但我知道这眼泪的背后,不仅是这次告别,也是对此前人生的告别。其实酱酱很早就对我说过她喜欢老吴,但她也明白老吴对她没那个意思,所以她才回了老家。她其实比我想得要明白,也并不恨我,她知道,在这场关系里,谁都没有输,她没有,我也没有。

5

上完一年的设计课后,我去了广州,参加了各种市集,我设计的饰品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。我还开了一家淘宝店,从设计到制作,再到排版上架,最后到发货售后都是我一个人完成。

我店铺的粉丝越来越多,基本上我设计的饰品一上架就被抢购一空,甚至还有商家找到我想跟我合作量产。但我思前想后,还是拒绝了。我也想发财,想让我妈扬眉吐气,但比起赚很多很多的钱,我更想坚持自己的梦想,做一个不忘初心的手作人。

老吴骂我神经病,说我明明可以大捞一笔的,干吗非要傻不拉几地跟钱过不去。他的心情我能理解,我想起之前在北京,我们挤在不到三十平方米的房间里,吃个西瓜都要啃到见皮,那种苦日子我们都过怕了。所以他才拼命往上爬,后来又和朋友一起单干,开了自己的公司。现在虽然还没太多盈利,但好在未来前景不错,只是在等待一个好的时机。

后来发现,之前找我合作的是个骗子,有个认识的小姑娘被骗了好几千块。我十分庆幸自己没能一夜暴富,说明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在等着我去做。我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够走得缓慢一点,也踏实一点。就像我对老吴的感情,能够延续得更久一点。

从北京来广州之前,我纠结了好久,那时候老吴才刚刚站住脚,没时间过问太多我的事。我问他意见,他也只是敷衍几句:“你想怎样就怎样咯,反正脚是长在你身上的。再说了,我自己都没信心会变好,我哪能哄你说努力就会有回报。”他并不想我留下来。

我反倒觉得自己成了他的拖累,于是我选择了离开。我跟自己打了一个赌,如果我去广州生活一年,能攒到十万块,我就约老吴一起去越南食鱼蛋。我记得那年在KTV,老吴唱了一首我没听过的粤语歌,里面有一句是“我说我们不如一同去到越南食鱼蛋”。我纠正他鱼没有蛋,他非但没有嘲笑我,反而耐心地跟我解释鱼蛋其实就是鱼丸,我们晚上吃火锅时还吃了呢。但其实,我就是想跟他开个玩笑而已。

也许是从那一刻开始,让我对他另眼相看,觉得他笨拙又可爱。

但我终究没能在广州攒够十万。我妈的身体出了点状况进了医院,手术做了足足五个小时。她从手术室被推出来的时候,我失声痛哭。我把工作室从广州搬回了老家,每天除了创作就是陪着我妈做康复。我想,余生我都会留在这里陪伴她。

老吴偶尔会在群里发发照片,都是些生活场景,读了什么书、听了什么唱片、看了什么电影。他如今在北京混得风生水起,也算是熬出了头。他还是总让我们去北京找他玩,说要带我们吃香喝辣。

“你简直就是小清新版的郭德纲嘛!”酱酱很少说话,但一开口就语出惊人。

回过头看,会发现,其实你念念不忘的不过是当年的情怀,而情怀是不会老的。

所以,我们更希望那些爱过的人在遥远的他乡顺风顺水,永远安康。

——原文载于2018年爱格时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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