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李少红的《妈阁是座城》正在上映。
这是她阔别大银幕12年的新作。
只可惜,总体的评价不怎么样。
夫人因此不禁想起一种说法:
其实,李少红仅凭两部作品,便可名垂青史。
一为《大明宫词》,二是《血色清晨》。
前者人尽皆知,而后者少有问津。
但这部当时的“禁片”,27年后再回头看:
依旧震撼人心。
影片改编自马尔克斯的小说,《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》。
从内容主线来讲,也可以称之为:
一层处女膜引发的血案。
故事发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,北方偏远的大水坑村。
某日清晨,年仅24岁的李明光(胡亚捷饰),倒在血泊中。
怎么说,他也是村里民办小学唯一的老师。
居然就这么“不明不白”,在全村人的众目睽睽下死了。
临死前,他对着来晚的村长,说出了自己最后的遗言:
大叔,他们……把我杀……了。
圆睁的双眼,写满了惊异和不解。
潜台词尤为明显:
他们(究竟是谁)为什么(动机何在)要杀“我”?
这是电影结尾的一幕。
类环形的叙事结构,以调查员作为第三者的视角娓娓道来。
从众多受访者的口中,一点点逐步拼贴起事情的“真相”。
观众也由完全迷惑,到知其所以然,再到种种的细思极恐。
话说死者李明光,他父亲早逝,母亲改嫁,只得和奶奶相依为命。
身世算得上是很清苦了。
但不同于大字不识,唯独知道耕地种田的农民,他要多一个身份:
“教书的”。
因为他曾跟当时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学习过,具备初中文化程度。
堪称是村里唯一的读书人。
然而,他也不知不觉地成了别人眼里的“异类”:
瞧他那几亩地种的!。
类似的言语,无不充满鄙夷的态度。
疏于农事的李明光,在教书之余,还是个活脱脱的文艺青年:
除了订阅《电影杂志》,还写小诗,如《我是一片绿》、《大水坑放歌》。
生活习惯也迥异于当时的其他农民,洗脸时用香皂,还刷牙。
看得出来,接受过文化知识熏陶的李明光,确实与众不同。
在极度闭塞,被传统观念禁锢的落后环境中:
他身上闪耀着某种自我觉醒,和象征现代文明气息的光芒。
正是这些特别之处,才吸引了李红杏(孔琳饰)、崔永芳两闺蜜经常去学校串门。
不过,闲言碎语便接着随之四起。
半夜三更也去,能干啥好事儿?
如此这般保守,明显是臆想的“定论”,却成了大家脑海里的“共识”。
所谓人言可畏,似乎有一种带着悲剧意味的宿命感,在悄然埋伏。
精彩故事,还在后面。
少女李红杏有两个哥哥,大哥李平娃,二哥李狗娃。
母亲孀居多年,如何续上李家的香火,是她老人家最迫切的心愿。
毕竟,木讷老实,自称“没用的人”的老大,已经36岁了。
这年龄即便放到现在,也的确不小了!
更何况在三十多年前的北方偏远农村。
对李平娃而言,身处命运的低谷,任何一根稻草都必须奋力抓住。
盼星星盼月亮的机会,虽然姗姗来迟,但总算没扑空。
有一次,在平娃家酒桌上,“万元户”张强国提出了一个能实现“双赢”的好注意:
换亲!
他先提亲娶李红杏,然后平娃哥再拿着这份彩礼钱,娶走他姐姐。
表面上看,这是有钱人对穷人出于同情心的解救,实则不然。
精明能干的张强国,完全能够借此一举两得:
既“免费”娶到一位漂亮媳妇,又能将胳膊有问题的“累赘”姐姐顺利“出手”。
平娃纵使心有不甘,也只能“感恩戴德”的答应。
还得服服帖帖地管小他好几岁的强国叫“哥”、“大哥”。
可这场换亲交易,究竟埋藏了多少隐患?李平娃全然不知。
再说这“出外打工,赚了大钱”的张强国,真就能成为平娃家的“救命”稻草吗?
对此,我们还需继续往下探寻。
终于等到了新婚之夜,可平娃显得心事重重。
蹲在门外一个劲儿地抽烟,就是迟迟不进屋。
从他脸上,你丝毫看不出大喜之日的喜悦,反而读到了忧虑重重。
观众当然理解:
一个男人想守护住尊严,平娃是多么的有心无力。
由于贫穷,他无法在适龄期结婚。
最终,还得要靠别人“馈赠”才行。
内心盛满了失落与屈辱,又夹杂着几分欣喜,何止是五味杂陈。
但就在他脱下上衣,吹灭蜡烛的时刻,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。
强国带着一帮人拥入家中,理由竟然是:
退货。
原来,“尝过城里女人滋味”的他,初夜时却发现:
被单上啥也没有。
于是,立马认定女方已失贞。
恼羞成怒,兴师动众地发起一阵“夜袭”。
不仅强行“退”掉了李红杏,还粗暴地带走了气到晕过去的姐姐。
顷刻间变得一片狼藉的平娃家,当即又战火弥漫。
李红杏遭遇了平娃哥的一顿暴打,但她始终缄口不言。
失贞的结论仿佛因此而坐实。
拿钱来领人。
这是强国临走时告诉他,能让新娘重新回来的唯一办法。
显然,此举无疑“堵死”了平娃家的活路。
自感绝望,失去理智的他:
判定“糟蹋”妹妹的人,必是李明光。
经历过从换亲到“退货”的平娃,此时至少已蒙受了两次羞辱:
自尊心被破坏“殆尽”,哪里还有什么脸面。
他所能做出最本能的反应——自然是“报仇”。
妹妹不发一言,刚联姻的亲家,又撂下了狠话。
村里没人出来给他们劝解调停,更没人能就此事有个像样的说法。
平娃哥认定了李明光和妹妹有染的想法。
多年贫穷、忍辱的生活遭遇,加上法律意识的单薄,只能一意孤行。
绝望、愤怒、无知,让李平娃走上了犯罪之路。
兄弟俩拿着磨好的刀,在村里的早餐店中,扬言要杀了李明光。
消息很快在村民间流传了开来。
店里的大婶叫醒丈夫,让他赶快去通知村长。
同时拿出好酒招待,并伺机跑出去报信。
谁想大婶半路上遇到一挑水姑娘,又转手让她去传话。
丢下水桶匆忙跑到家的姑娘,被母亲责骂了两句。
她偷偷地写了张纸条,交给弟弟满意。
在冬日的那个清晨,小男孩慢不腾腾地走在湿滑的路上。
他看见了正在院门外刷牙洗脸的李老师。
也许,是小孩对老师天生的惧怕,胆小、内敛。
站在高处的他,只是叫了声李老师,没有说出要传达的信息。
也或者是他不全认识上面的字,姐姐也没有跟他具体说的缘故。
纸条被折成了纸飞机,丢了下去。
恰好飞进了喂猪的石槽,正巧李明光奶奶把一桶新的猪食倒了进去。
小男孩还是没有开口,直接走了。
李明光像往常一样,带着书本出了门。
他还回头看了一眼白发苍苍,老态龙钟的奶奶。
直到此刻,我们可爱的村民,还在窃窃私语地谈论着这事。
可就是没有一个人跑到他跟前,确认他是否已经知道了。
并能痛痛快快地讲给他听。
虽然村长在路口,直接夺去了兄弟俩手中的凶器,去了早餐店。
但也仅此而已,并没有和李平娃深谈。
自然也没有把他们要杀人的伸张、招摇当回事,哪怕做一点点的防备。
原本软弱,犹豫的李平娃看着要怂了。
老二李狗娃开始疯狂叫嚣:
都以为咱不敢!
都看不起咱!
不说清楚?不说清楚就真干!
李平娃最后的心理防线,彻底被击垮。
为了有所谓的面子,他不要命地要去杀人。
兄弟俩第二次走出家门。
围观的村民,男男女女,老老少少,站在高高的石台上。
这是我们熟悉的鲁迅笔下的看客。
他们没有停止语焉不详的议论:
你怎么出来了?
都说你知道了!?
还不快跑?
人家都来了!
可怜的李明光,一脸懵逼,微笑着问道﹕
出啥事儿了?
知道啥?
事情都到这份上了,大家回复给他话,还是那么地刺伤人心:
你干的好事,你还不知道?!
自己作的孽……
直到李红杏哭喊着跑来央求两位哥哥。
李明光才稍微意识到一点事情的可怕。
但他被兄弟俩挡住了,已经来不及逃跑了。
利斧砍下的鲜血,染红了李老师的脸庞和衣服。
滑落在地的书本,被血滴浸染。
大叔,他们……把我杀……了。
年仅24岁的李明光老师,也是村里唯一的知识分子。
最终带着他困惑不已的疑问,结束了短暂的一生。
精神错乱的李红杏,也跳河自尽了。
闺蜜崔永芳曾和她开玩笑说:
只有一个人能配得上你,你心里想的准是他,电影演员唐国强!
这样貌美的姑娘,竟落的如此下场。
李平娃被枪决,李狗娃判了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李大娘守寡多年,三个已成年的孩子,全部却死于非命。
人生之苦,莫过于此。
不久,之前由破庙改建的学校,挂上了一块新的牌子:
静慧寺 国家二级保护文物。
孩子们又回到了破败荒凉的这里,开始他们肆意玩耍的童年。
再也没有人可以教他们识字读书。
古老文化的遗迹被重新保护,现代文明的曙光却迟迟未能照亮。
回到文章开始的核心问题:
他们(究竟是谁)为什么(动机何在)要杀“我”?
首先,源头在张强国的错误认知。
以初夜是否落红来判断女性的贞洁。
这一点无需赘言。
现在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是错误的观念。
只能怪当时的人们,生理知识太贫乏了。
其次,李平娃死要面子的固执。
他不知道怎么跟人家沟通,查明真相。
而一味地自以为是,感情用事。
结果坏到了极致:
白白搭上了四个年轻人的命。
最后,是村民摆出的看客姿态。
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扮演杀死李明光的帮凶。
加缪曾说,世上的罪恶差不多总是由愚昧无知造成。
希望新时代的文明之光能够大放异彩,让愚昧无知的罪恶不再上演。
(图片源于网络,侵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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