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窝边草”能不能吃?
我说既能吃,又不能吃。关键在于你是否有能吃的“身份”。
要说能吃,必须是单生男(女)才具备吃单生女(男)的资格。坊间称这种“吃相”叫“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”,是一件很美的事情;也有一种叫“邻居亲”、“办公室恋情”、“师生恋”、“师徒情”……这种“窝边草”,往往互相了解,知根知底,且耳鬓厮磨婚前感情好,不失为恋爱结婚的佳途之一。
反之如果一方未婚,而在“窝边”恋上了另一方已婚的异性,其就失去了“吃”的能力,江湖上称这种行为叫“出轨”、“婚外情”、甚至被戴上“破坏别人家庭”、“通奸”的帽子,既违反婚姻道德又触犯了法律。类似这种“窝边草”是不能吃的。轻者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重则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上述的小妹看上了已婚的大叔,并且频送秋波,也够痴情的。
“情”这个东西,说不明道不清,一旦来了便会失去理智并且神魂颠倒。现在的小妹啊,你处在即“幸福”又“痛苦”的旋窝中。可是这并不因为你“幸福并痛苦”着就有了吃大叔这个“窝边草”的能力,你静下心里听我讲:
一、你爱大叔,这是你的权力;但大叔已婚,已失去了爱你的权力。这个“窝边草”你不能吃;大叔也失去了被你吃的资格。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。不然,你或你们会被千夫所指而声名狼藉的。
二、如果大叔确实爱你,那应该离婚,成为婚姻法上的“自由人”,那你就能心安理得地吃上“窝边草”。
三、如果想吃“窝边草”,法律之外,还有社会道德、家庭责任、经济负担等一系列棘手问题你得面对。
小妹,婚前可以风花雪月,那是浪漫;婚后面对油盐酱醋,那是现实。
坊间有言,兔子不吃窝边草。何况是人。提醒再三,请你深思。
把这个理念引申到人类,那是不是也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呢?理论上说,是应该有的!因为相对于兔子,人类高级的太多太多了!
那生活中有没有犯忌的呢?别说,还真有!就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,且自己不能自律,由于职位或其他因素对自己非常有利,身边的"嫩草"多之又多,引诱自己利令智昏,哪还管窝边不窝边!庆幸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,老牛吃嫩草,吃了一棵,不过瘾,又吃第二棵第三棵……
难道ta就比不上兔子的智慧?否!ta是明知故犯,因为ta非常清楚这样做的后果,既不符合法律,也违背伦理!但是,一己私欲,让其什么也不顾,直致犯事!才早知今日 何必当初……
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,一个正常的人,生活中的自律很重要!要时刻提醒自己,哪些事该做,哪些事不该做!明知故犯不是一个正常人的所为!所以我们自己要警钟常鸣!且莫图一时之快,而毁了自己的前程……
兔子都不吃窝边草,人怎么能吃呢?
窝边草绝对不能吃,尤其是有职有权的领导干部。我们单位就有一个专吃窝边草和一个不吃窝边草的两个领导干部。两种不同的人格,演绎了两种不同的人生。
先说这个专吃窝边草的,他工人出身,有一定领导能力,三十几岁就做到了工区主任(相当于项目经理)。有职有权又一表人才,对有些女人是极大的诱惑,再加上他爱沾花惹草,他这窝边草就吃上了瘾。他重口味,老嫩不拒,好赖通吃,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前程。闹的比较凶有两宗,一个是他司机的老婆,一个是他的女客户。一个毁了别人的家庭,一个毁了自己的前程。他的司机性格比较刚烈,事发之后大打出手。打伤了一对野鸳鸯,打散了一个好家庭。那个女客户的事就没这么简单了,他的项目连续两年亏损,引起上级的重视。经过调查发现女客户给他供的货质次价高,而且有假账。只从与那女客户有一腿以后,那尤物抬高了供货价格降低了供货质量不说,经常虚开发票套钱。那时候反腐力度没有现在这么大,只是给他一个“双开”处分。本来他好好干还有上升空间,这回党籍没了,干部身份没了,去一线当了工人。
那位不吃窝边草的是我们单位新调来的一把手,他上任不久就有一个女人盯上了他。这个女人在财务室工作,是他司机的老婆。司机跟其他领导外出办事时,这个女人总来纠缠他。不是出约他去吃饭,就是约他去她家喝酒。每次他都推脱有事。可时间久了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,本来他不外出时在办公室泡碗面就解决了午餐,可这样下去,不是泡面而是泡妞了。他只好没到中午时早早离开,用他的话说,咱惹不起躲得起。他说有两种女人不能碰,一种是跟自己做生意的女人,她毁掉的不是你的家庭而是你的前程。一种是自己属下的女人,尤其是财务室女人,即便她不毁掉你的家庭,可你这辈子就给她打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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